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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中心的基本含义
凡从事大规模、多功能物流活动的场所即可称为物流中心。物流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大规模集结、吞吐货物,因此必须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分拣、装卸、搬运、配载、包装、加工、单证处理、信息传递、结算等主要功能,以及贸易、展示、货运代理、报关检验、物流方案设计等一系列延伸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术语标准》给物流中心下的定义是:从事物流活动的场所或组织,应具备符合下列要求:a、主要面向社会服务;b、物流功能健全;c、完善的信息网络;d、辐射范围大;e、少品种、大批量;f、存储、吞吐能力强;g、物流业务统一经营、管理。这虽然勾画出了物流中心的基本轮廓,但也有模糊之处,如主要面向社会服务一条,不能将众多的生产加工企业自备的物流中心包括在内,海尔集团的物流中心,林德物流中心,日本小松补给中心,日本王子物流中心都属于企业自备的物流中心;而众多的面向社会服务的物流中心,其物流业务恰恰是由多家物流公司进行管理;日本东京平和岛物流基地,德国不莱梅物流中心,都有多家物流公司进驻,“大批量”是没有问题的,而少品种却不十分准确,因为除了石油、煤炭等专用物流中心外,几乎所有的物流中心都经营着多种物品。所以给物流中心确定一个模糊包容性较强的基本含义比下一个精确的定义更为现实……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储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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